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学科)、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东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教育局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至教育信息网、东至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20。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2年东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二)。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东至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可在五个类型学校中选报一个类型,限报一类岗位(学科)。
5、招聘岗位(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它岗位。
6、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12月29日8:30-17:00,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7、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的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按7:3合成笔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内容和范围为:
范科目
围
类型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
县直高中 高中教材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师德、新课程理论,教学设计等。
县直小学 初中教材
县直幼儿园 幼儿教育大纲
农村初中 初中教材
农村小学 初中教材
注:报考县职教中心财会教师和机械制图岗位的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的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2年1月3日之前公布。
笔试地点: